2021/03/03

【發電機設計】發電機功率標準的種類(Generator Power Rating Categories)

發電機組的功率標準 (提及連續功率、主用功率、備用功率、緊急備用功率)


今天我們做一個關於發電機組功率標準的討論,我們嘗試使用日常的語言去替代標準中所使用的語言,看看能否做得更通俗易懂一些。如果我們理解了標準的意義,那麼再去閱讀標準的文本就會更容易接受一些。關於ISO 8528-1的詳細定義,可參考下面的鏈接中第11-15頁:

ISO 8528-1 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alternating current generating sets

什麼是“額定功率”(Rated Power)或者“標稱功率”?


簡單來說就是在規定的安裝和運行的條件下,廠商所聲明的功率。請注意這裡用到的是“聲明”這個詞,他是從英文declaration一詞翻譯過來的,因此額定功率可以歸結為兩個關鍵字,一個就是“條件”,另外一個是“聲明”。

我們在許多時候難以說清楚額定功率,其實主要是因為運行的條件比較複雜,每個廠商對於自己額定功率的定義前,一定是有其特殊的運行的條件。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安裝和運行條件包括哪些內容。

環境條件對發電機功率的影響


首先是環境條件,這個環境條件比如環境溫度、濕度,還有海拔高度,以及海洋環境等等,但是這些都不在我們今天討論的範圍。

當然,我們所知,發電機的功率校正係數是跟其所處環境的海拔高度、大氣壓、大氣溫度以及相對濕度有著密切關係。總結一下就是,海拔高度越高,大氣壓力越低,大氣溫度越高,相對濕度越大,發電機的校正係數越小,設計上就要考慮更大功率的發電機。詳細參數如下圖:



運行模式對發電機功率的影響


我們今天要探討的的主要是運行模式,這裡主要分為三個點:

        第一點:負載是不是變動的。
        第二點發電機組是否有年運行時間的限制。
        第三點運行的時候是否有功率的限制,也就是說會不會限制它的平均負載率。

下面我們來看看各種不同功率的限定條件,不同的限定條件就形成了不同的功率定額種類,功率定額的種類較多,這也是容易引起我們混淆的地方。為了讓我們的理解更清晰一些,我們這裡只介紹三種功率定額,這就是“連續功率”、“主用功率”和“備用功率”。以這三種功率為基礎,我們很容易進一步理解其他種類的功率。

接下來,我們就從運行模式所關注的三個點來解釋這三種功率。

“連續功率”(或叫“持續工作功率”,對應ISO中的定義:Continuous power (COP))


連續功率,它要求負載保持不變,但是不限制執行時間和負載率。也就是說除了正常的維護保養以外,它的年運行時間是不限制的,而且負載率也可以達到100%。那麼我們可以看到連續功率是限制了三個條件裡面的一個條件。商業建築項目中由於發電機一般不會長期運作,而且負載保持不變的情況幾乎不可能遇見,因此,一般很少用到連續功率作爲後備發電機的設計參數。


連續功率发電機的使用方式類似於正常的市電。連續功率发電機和主用功率发電機的區別在於,連續式发電機不提供可變的功率。相反,連續功率发電機在整個使用時間範圍內供電于較穩定的電力負載。

在許多情況下,當無法提供市電或提供市電成本過高時,連續功率发電機是更好的選擇,例如,當需要在特殊的偏遠地區安裝電力設施,連續功率发電機總體上往往比主用功率发電機便宜,而且比備用发電機更具有長期運行的能力。

因此,連續功率发電機對於偏遠地區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工具,因為它們可以持續提供100%負載能力的電力。它們只是缺乏像主用功率发電機那樣提供可變負載的能力。因此,這類發電機通常用於采礦、軍事和農業等方面的應用。

“主用功率”(或叫“主要運行功率”,對應ISO中的定義:Prime power (PRP))


相比於連續功率,主用功率不限制負載波動以及年運行時間,但是它會限制負載率。也就是說在一個24小時的週期中,它的平均負載率是不能超過70%的。我們可以看到主用功率也是限制了三個條件中的一條。

發電機主用功率就比較常用在發電機的參數裏面,原因有以下幾點:

        第一,由於商業建築的負載常常隨時間變化,主用功率對負載變化並不做特別要求。

        第二,由於負載不受限制,可以允許短時間的超負荷運行。ISO 8528 允許發電機具備10%超載能力,但在12 小時內限為1次,且每年不超過25 小時。這又滿足了發電機接駁的電動機啓動時啓動功率過大的問題。

        第三,由於限制了24小時内平均負載率不超過70%,我們知道,商業樓宇在一天内的符合變化是很大的。只要平均負載率不超過70%發電機主要功率即可滿足設計要求。

但我們知道第三點在現實中是不常見到的,尤其是在電網可靠性很高的城市,例如香港,發電機并不會長時間運行。因此,後備功率以及緊急後備功率的定義就出現了。


“備用功率”(或叫“限時運行功率”,對應ISO中的定義:Limited-time running power (LTP))


備用功率,跟主用功率相比,備用功率增加了一條限制,這就是年運行時間的限制。舉例説明,卡特彼勒(Caterpillar)發電機組的備用功率規定的年運行時間是最大500個小時,因此,假設我們在設計上要求了後備功率,那麽也同時定義的發電機全年的運行時間在全負載的運行狀態下,不可以超過500小時。這也是爲什麽設計技術説明書上常常不會寫後被功率的要求的原因。

而且,由於後背功率的定義的運行條件為全負載,對於商業樓宇的發電機也不適用(因爲負載常常變化),因此,又出現了一種更完善的定義 - “緊急備用功率” 。


後備发電機可以在許多情況下使用,包括住宅、商業和工業領域。根據備用功率的定義,它們可以運行的時間長短不一。請注意,如果運行時間過長,它們可能會過載。因此,只提供幾個小時的後備電源的話,情況是最理想的。

“緊急備用功率”(或叫“應急備用功率”,對應ISO中的定義:Emergency standby power (ESP))


緊急備用功率其實與後備功率類似,可以看作是對“後備功率”的一種延申。緊急備用功率的定義中,負載為可變負載,大小不再受限制。但與主用功率一樣,限制了24小時内平均負載率不超過70%。而且進一步放寬了關於最大功率規定了,相比“後備功率”所要求的500小時,“緊急備用功率”只要求每年運行時間可達200小時的。

因此,對於同一部發電機,其“緊急備用功率”比“後備功率”可以更大。因此,廠商更喜歡用所謂“緊急備用功率”,因爲可以“顯得”功率更大。所以,這是一個容易引起混淆的地方,或者說容易忽視的地方。

那麼簡單歸納一下緊急備用功率,它是限制了三個條件中的兩個條件,一個是負載率,還有一個是年運行時間,但是它也是不限制負載的波動。


同一台機組的不同功率在數值上的分別


瞭解了不同功率的條件之後,我們來看看,如果同一台機組標識成為不同的功率的話,它在數值上會有什麼不同?

首先是緊急備用功率,如果是緊急備用功率的話,基本上就是這台發動機油門位置相對應的最大的功率,如果它標示成備用功率的話,它功率的數字就會小一些。在如果它標識成主用功率的話,它的數值會更小一些。如果同一台機組標識成連續功率,那麼它功率的數值會是在這四個數字中最小的一個。剛才我們提到這四個功率,它按照從大到小的順序,兩個相鄰的功率之間大約會相差10%。

下圖爲卡特彼勒(Caterpillar)其中一個系列的發電機組,可見後備功率一般較主用功率大10%左右。



如何選擇發電機功率?


在我們瞭解了上述關於發電機組功率標準的知識之後,我們再來看看功率的選擇。在我們為一定負載選擇發電機組的時候,發電機組的額定功率應該是大於等於負載的縂功率,這裡就分成了大於和等於兩種情況。

首先我們說等於的情況,比如說我們是備用的應用,我們就選擇備用的發電機組,那麼發電機組的備用功率就等於實際的功率需求,只要負載的運行是在備用功率的限制條件之下,那麼選擇備用功率也是合適的。舉例説明,假設我們計算出來的負載總功率為1000kVA(已考慮啓動功率的計算),那麽,選擇備用功率為1000kVA的發電機組應該是最經濟的選擇。

第二種情況是額定功率大於實際負載需求的情況,比如說同樣是備用應用,但是我們卻選擇主用功率的機組,這個時候就相當於增大了備用功率,雖然提高功率等級會增加我們的成本,但是它是相應的提高了供電系統的可靠性。同樣,對於上面的相同的例子,如果選擇的是主用功率為1000kVA的發電機組,由卡特彼勒(Caterpillar)的參考數據可以看出,主用功率為1000kVA的發電機組可以提供1100kVA備用功率。也就是説發電機具備了在限定時間可以多提供100kVA功率的能力,因此,供電的可靠性就提高了。這也是爲什麽,我們常常在招標書技術説明中看到雖然設計的是後備發電機,但卻寫明設計容量參數需要滿足主要功率的要求。

結語


以上是我們對發電機組的功率標準所做的“不標準”的說明。這裡沒有採用ISO標準所使用的語言,為的是讓大家更容易理解一些,但是這樣做也會帶來不嚴謹的問題。

比如剛才我們說兩個相鄰的功率檔之間大約是相差10%,這裡我們要強調一下,是“大約”,這個是ISO標準裡面沒有寫的,是一個經驗值,經驗值就比較直觀,更容易理解。如果我們是要寫招標書、投標書、合同書,那麼就要參照相應的標準,寫明更詳細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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